1、招标编号:[350100]HY[GK]2018005
2、项目名称: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智慧旅游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237400 | 84748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3-22 17:4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4-06 17:4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3 09:1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4-13 09:15,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采购中心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岭宜夏村
联系人姓名:林晋源
联系电话:1380508917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
项目联系人:刘建英
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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