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修订鼓岭旅游度假区和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区域内景观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利用,组织实施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工作。   (四)负责管理区域内林地管理、改造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   (五)负责管理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改善旅游交通和游览条件。   (六)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游览安全、森林防火及应急救灾工作。   (七)负责管理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审核,协助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域内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及广告方案、商铺装修和店铺店招设计方案的审核。      (九)负责管理区域内旅游产品的形象策划、宣传推介及开展旅游动态的监测;负责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负责管理区域内数字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一)负责协调有关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旅游、林业、园林、水利、宗教、文物、消防等部门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宜夏村梁厝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9:00--17: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   邮政编码:350014   值班电话:0591-83921184   传真:0591-87484585   网址:http://gl.fuzhou.gov.cn/index.htm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8392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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