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岭管委会森林防火水塔采购项目(包安装)进行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鼓岭管委会森林防火水塔采购项目(包安装)”采购,对本项目开展询价,中标方为本项目劳务提供单位。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备注 |
1 |
水塔安装 |
20座水塔 |
3.2万元 |
304不锈钢材质,容积2T |
2 |
水塔配套管道埋设 |
500米 |
1.5万元 |
PE水管、管径40MM |
3 |
人工转运材料 |
1000米 |
1.1万元 |
|
4 |
绿化恢复 |
20平方 |
0.2万元 |
麦冬、兰引3号 |
1、本项目预算为6万元(含包工包料、车辆清运费及发票税点)。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
2、投标单位必须在福州地区具有经营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所提供劳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提供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在服务期内,一旦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须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如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中标单位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服务实施地点:福州市鼓山旅游景区内
二、水塔基本情况(总数量:20座)
1、宰牛溪周边:7座。
2、安乐桥周边:7座。
3、云峰桥周边:6座。
三、劳务作业相关要求
1、水塔的安装,不得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植被。
2、劳务作业班组要严格按照管委会的规范要求,作业人员应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和区域。
3、要做到文明作业,作业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不能影响道路通行。
4、各种施工机具、车辆运输等一切工具均由承包方负责。
5、安保处指定专人全程参与作业的监管,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处人员指挥。
6、完成应急水塔任务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安保处人员报备,现场逐座核实完成工作量。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1、中标单位产生后同我委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100%服务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任务的供应商,并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劳务发票;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情形,须提供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及声明函,未提供或有存在以上情形的,以无效标处理)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中标形式
1、投标人应将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声明函原件及评分条款中所需相关材料编制成响应文件并胶装成册,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须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包装(密封袋口处须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3月18日15:30提交至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现场查验无误后,统一拆封评标,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方。
2、所递交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资格要求不满足或未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
(2)所报总价超过预算价。
(3)不符合公告中招标内容及要求、劳务作业相关要求。
(4)报价材料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或逾期送达的。
3、评标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梁厝3号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4楼。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问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岭宜夏村3号
2、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50198512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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