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服务项目为“景区宣传册印制”项目采购,对本项目开展采购,中标方为本项目的总服务单位。
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单位必须在福州地区具有售后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单位必须明确所印制材料必须符合景区宣传册相关质量要求,包括印刷颜色、纸质等均与现今景区图册一致或更高品质,并在本公告开放期间或开标时将印制样品送至鼓岭管委会现场看样比对,未送达视为不符合招标资格。
3. 因景区建设日新月异,景区图册将定期进行更新,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定设计能力,并配合鼓岭管委会的要求对图册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4. 年度印制宣传图册分批分量送抵景区,在鼓岭管委会提出送货需求后,中标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将所需宣传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如供应商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无法送达,供应商需赔付本批次宣传费用的20%。
5. 采购货物送达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
二、项目金额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限价 |
||
|
|
景区2021年度景区宣传图册印制 |
43000元内 |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采购数量 |
总价(元) |
|
手绘地图(中) |
册 |
2 |
10000 |
20000 |
|
手绘地图(英) |
册 |
2 |
1000 |
2000 |
|
景区大宣传册 |
册 |
6 |
3000 |
18 000 |
|
十八景宣传册 |
张 |
0.3 |
10000 |
3000 |
|
合计 |
43000 |
1、采购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支付中标价的50%。
2、货物全部送抵完成后,支付剩余50%。(因甲方需求,一年内无法全部送抵的部分顺延至下个年度)
三、报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信用,近3年来无不良记录。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信用承诺函原件一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于2021年 2月2 日10:00提交至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电话:83308375 联系人:叶鸿飞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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