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消防器材物资”项目采购,对本项目开展询价,中标方为本项目的供货单位。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投标单位必须在福州地区具有经营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在货物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货物送达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内
二、器材清单
消防器材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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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器材名称 |
维护保养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4KG型) |
换粉加压 |
466 |
个 |
保养维护后符合国家相关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等 |
2 |
水基型灭火器(1KG) |
换液加压 |
5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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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氧化碳灭火器(3KG) |
换气加压 |
6 |
个 |
器材保养维护费用
1、服备标的限价3.1万元以内。
2、中标单位产生后同我委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完成履职项目后一个月内支付中标价100%费用。
3、该采购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信用,近3年来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中标形式
投标人应将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进行封密包装,并于2023年1月17日10:00前提交至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现场查验无误后,统一拆封评标,综合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
评标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梁厝3号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4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问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岭宜夏村3号
2、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88898819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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