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岭联络站-红色前哨布展项目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时间:2019-07-04 10:1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州宗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KT[CS]2019001鼓岭联络站-红色前哨布展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C060204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1 国内 1365620 1365620 详见我司文件 详见我司文件
合计: 136562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陆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136562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岭

4.3交付条件:通过最终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来源:鼓岭旅游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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