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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刘建莲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4来源:鼓岭旅游服务区

 

榕鼓[2015]5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刘建莲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处室:

我委(集体所有制)工勤人员刘建莲同志,男,19553月出生,籍贯福州,文化程度初中,现为高级工,工龄为383个月。该同志从197612月到我单位工作,现已达退休年龄,安置地为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1号天诚花园2-707。该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第四条()项规定,退休费按闽政[2006]40号文件,计发退休费比例为90%,发给基本离退费1190元,生活补贴2000元,提租补贴160元,总计3350元。自20154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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