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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登山古道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鼓岭旅游服务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8-ZB1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山登山古道提升改造(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3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鼓山登山古道提升改造(施工)包括古道沿线提升改造预算约2600万,亭廊修缮预算约500万;招标内容:包括:古道周边及周边设施、古道排水边沟、绿化提升、亭廊复原和修缮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按费率招标,不提供招标控制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913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任务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福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国有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项目必须分包,分包内容涉及工程承包范围内的10座亭子等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在投标文件编制时需要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和分包企业合同意向书等相关资料。拟分包的10座亭子等文物古建筑的修缮的承包人应具备有效的福建省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9.  其他资格要求:

3.9.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08 24日至 2018 8 28(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费率招标(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90514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宦溪镇宜夏村,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484585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五楼,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6028-90217705906929,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刘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机关总支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宦溪镇宜夏村

联系电话:0591-8392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