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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鼓岭旅游度假区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2来源:鼓岭旅游服务区

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释

 

十一、 附表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鼓岭旅游度假区和鼓山风景名胜区内的资源保护开户利用和经营活动统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管委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参公全额拨款

  70

  49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5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以及会议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文秘、接待、纪要、保密、档案、人事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监察、信访、政务公开、效能督办、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制定收支预算计划,编制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行业统计报表,对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固定资产、车辆及办公设备的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增值保值工作;负责普法宣传、精神文明、双拥工作;负责数字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具体工作。

 (二)资源保护处

  负责景观及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和文物修复方案的审核、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物使用功能方案的拟订、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林地管理、改造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

  参与编制、修订鼓岭旅游度假区和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审核及报批工作,协助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告方案、商铺装修和店铺店招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景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改善旅游交通和游览条件。

 (四)景区管理处

  负责游览秩序的管理;负责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的管理;负责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五)旅游文化处

  负责制定管理区域旅游文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产品的形象策划、宣传推介及开发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动态的监测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负责区域内的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管理;负责受理游客的投诉;负责区域内项目招商策划筹备及对外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论证,对资产经营性招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安全保卫处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协调处理安全救援、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巡逻和值班工作;负责游览安全,定期检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七)综合管理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行使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绿化、市政、劳动、文化、食品卫生、物价、农业、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在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 部门收入预算为6028.73万元,比上年增长6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长,其中主要是工资增长而来的人员经费、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6.7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含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9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2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89万元,公用支出110.2万元,项目支出4844.5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836.73万元,比上年增长64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长,其中主要是工资增长。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34.49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事业单位医疗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769.2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16.63万元,一、人员支出907.26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77万元

2、项目支出1652.57万元包含鼓山环境卫生整治保洁639.72万元、景区维护费453.51万元、绿地养护费216.26万元、防火经费62万元、历史遗留集体编制职工181.0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3万元、提租补贴2.93万元 .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城乡社区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的城市建设支出3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4.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3.96万元 ,主要包括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公用经费1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费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来度假区调研的人员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算安排为0,确实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收入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万元,比2017年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设置绩效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2018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xls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xls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xls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xls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xls

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201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