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机抽取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6年12月-2018年12月造价金额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阳光作业”公告
时间:2016-11-21 10:56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的通知》(榕政综[2016]129号)“金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预算(含清单控制价)、决(结)算不再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注册地在福州市且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送市财政局备案”。

    为保障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工作顺利的开展,我委将委托符合要求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接我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为确保造价咨询单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阳光作业”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造价咨询机构前来报名。

 

1.项目简况

1.1 项目内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6年12月-2018年12月造价金额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1.2 建设业主: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1.3项目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

1.4工程造价:造价金额在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

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时间要求:20天。

1.7工程费用的计算标准

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榕财评[2008]2084号)规定的最低付费标准的60%予以支付。

金额在3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按照榕财评[2008]2084号标准的80%予以支付。

1.8 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造价咨询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运作。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3.1参加抽取条件

参加报名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1.1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的合格有效的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

3.2 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2.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的合格有效的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

3.2.3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2.4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袋密封提交,抽取前检查材料时需提供原件备验。

3.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3.1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

3.3.2咨询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0591-63196891

4、随机抽取

4.1 报名、资格审查、保证金交纳、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应于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10:00完成报名,10:00-11:00进行资格审查。

保证金交纳时间、金额:应于开标时间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最终缴纳情况以开标当日上午9:30我委财务对帐单为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千元整。

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行福州南门支行1402025109008904242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00;

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

 

4.2 抽取方式

采取当众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符合抽取条件入围的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三家单位;其中,第一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三预选单位、第二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二预选单位、第三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一预选单位。若第一预选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选单位递补,依次顺延。同时,弃权单位不予退还保证金。

4.3 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8日15:00点开始随机抽取。

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

4.4 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基建项目阳光作业工作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确定中标单位。

4.5 保证金的退还:在随机抽取结果确定后,未被确定为入围的其它单位,即可当日退还保证金;确定入围的三家单位,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单位有权没收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

(1) 竞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竞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7招标信息公示

4.7.1公布公示地点: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栏。

4.7.2公布网站:鼓岭旅游度假区网站:http:/gl.fuzhou.gov.cn/

4.8公示期

公示期:中标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83926399

    4.9本次随机抽取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6年12月-2018年12月造价金额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由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基建项目阳光作业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6年11月21日

来源:鼓岭旅游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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